日前,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简称《规划》),确定了广州港、深圳港等5个枢纽港口和潮州港、汕尾港等9个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建设规划。
《规划》明确了广东省沿海形成以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汕头港为主要港口,潮州港、揭阳港、汕尾港、惠州港、虎门港、中山港、江门港、阳江港、茂名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分层次发展格局。其中,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分别是我国珠江三角洲沿海港口群和西南沿海港口群的中心港口,也是国家综合交通大通道的出海口,是连接华南和西南等地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门户,是腹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和影响,将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枢纽港口。
按照分系统布局,沿海煤炭一次接卸港为潮州港、汕头港、揭阳港等13个港口,并形成以广州港为主、珠海港和虎门港为辅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煤炭中转港布局,粤东内陆地区调入或进口煤炭主要由汕头港接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