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0] 人民网

核心提示:财务科对各个核算点具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并 通过汇总各核算点的会计报表,分别反映三条线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间接费用向各核算点的分配,一般应选择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1)核算点销售收入占矿、厂总收入的比例;

【颁布单位】 煤炭部
【颁布日期】 19960926
【实施日期】 19960926
【章名】 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
为加快煤炭企业脱贫解困工作,建立“三个一”的格局,部制定了《煤炭企业三条线管理与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企业在执行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效果,不求形式,不搞花架子,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煤炭企业实行煤炭生产、多种经营、后勤服务三条线管理存在两个层次,即矿务局(公司)对所属矿、厂及矿、厂对其所属单位,都应划分为三条线。并加强对各条线的管理。本办法重点规定了各矿、厂对所属二级单位划分为三条线后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矿务局(公司)及所属矿、厂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制度。
二、因各国有重点煤矿目前存在着各具特色的财务经营管理办法,本办法难以兼顾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所以,各单位可在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灵活运用。
三、下列经济事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处理:
1.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本办法规定了在矿、厂财务科集中管理或放在核算点管理两种方法。如果选择把固定资产管理放在核算点的方法,则核算点应相应核算所有者权益。
2、为了加强内部价格的管理,本办法规定各单位建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内部价格,并有处理内部纠纷的职能。各单位也可单独成立仲裁委员会,处理内部纠纷。
3、本办法将宾馆、招待所划为多种经营线。如果宾馆、招待所主要对内服务,应尽快创造条件,分灶吃饭,以适应推向市场的需要。
4、目前,矿务局(公司)及矿、厂都程度不同地对机电设备实行租赁管理。各单位可视租赁站业务量大小,确定不同形式的管理与核算办法。如果局属租赁站兼有相当规模的对外出租业务,则租赁站也要开展煤炭生产、多种经营及后勤服务的三条线核算。
四、如果矿、厂所属核算点已经具有法人资格,这些核算点也还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独立开展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的核算。其使用局主办单位的资产,应按财政部〔1995〕财工字第22号文件规定核算。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部财劳司。
【名称】 附:煤炭企业三条线管理与核算办法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推进煤炭企业经济增长方式改变,根据煤炭部《关于煤炭企业构建“三个一”格局实行“三条线”管理的若干意见》(煤办字〔1996〕第36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煤炭企业内部实施三条线管理与核算,是通过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核算办法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以矿务局(公司)所属矿、厂、处、公司等(以下简称矿、厂)和其下属的二级单位为划分对象,按生产、经营和服务性质不同,分为煤炭生产、多种经营、后勤服务三条线,对三条线实行分别管理、分别统计、分别核算、分别反映经营成果。
第三条 实行三条线管理与核算,是煤炭企业内部管理的重大改革。在财务方面要求对企业内部每个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开展分点的会计核算(以下对这些会计核算点简称为核算点),在生产组织上实施以产定人办法,在内部单位之间引入市场机制,目的是促进每个核算点都能比照“
四自”要求“分灶吃饭”,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解决煤炭企业人员多、负担重、经营管理粗放问题。
【章名】 第二章 三条线的界定
第四条 三条线的界定,是指矿务局(公司)、矿、厂对其所属的各单位、各部门依其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分别划分为煤炭生产线、多种经营线和后勤服务线。具体的界定范围是:
煤炭生产线,是指直接从事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和为其生产直接提供工业性劳务的单位和部门。包括井工矿井下的掘进、采煤、运输、通风、排水、井巷维修、设备装修、地质测量、安全检查、供变电及地面直接为其服务的提升、运输、矿灯充电、机械(人工)筛选、井口浴室等单位;露天矿的剥离、推土、回采、线路移设等单位;洗煤厂的直接生产单位;矿务局(公司)、矿、洗煤厂的煤质、运销、矿山救护、机关(不含具有社会性服务职能的部门)等单位和部门。
多种经营线,是指从事非煤产品和多种经营的单位。包括矿务局(公司)、矿、厂所属的供水、供发电、供煤气、暖气、冷气、地质勘探、铁路公路运输、机械制修、化工、建材等地面工厂、公司;从事物资供应、物资经销、设计、科研、通讯、专项工程、宾馆、招待所等多种经营的单位;矿、厂所属的具有多种经营性质的厂、队、车间、网点和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第一产业的单位;纳入多种经营管理的报废、关停矿井。
后勤服务线,是指直接为企业职工生活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单位。包括职工食堂、生活浴室、职工宿舍、驻外办事处、休养院、环保清洁队、绿化队、服务队、生活用水、电、气、暖、冷及房产管理等从事生活性服务的单位;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公安保卫、派出所、武装部、检察、司法、法庭、消防及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等社会性服务机构。
矿务局(公司)所属设备租赁部门,按其业务性质进行划分。其设备出租主要对煤矿、洗煤厂的,划入煤炭生产线;主要对非煤单位及企业外部的,划入多种经营线。对于不能直观确定三条线归属的单位,为便于组织核算,可按其主要业务性质,确定归属于一条线内。同时,有关矿、厂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调整和理顺其业务范围或从业人员,使之适应三条线管理的需要。
矿务局(公司)、矿、厂所属的所有国有经济单位、部门和控股公司,都必须纳入三条线管理。不允许在三条线之外另保留某些单位、部门或公司;不允许人为调整和平衡三条线各线的经营成果。
第五条 三条线界定的纵向终端为矿、厂所属的区、队、厂、车间、网点、科室等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一般不再继续进行三条线的划分。其财务经营活动和成果,一律纳入主办单位的财务帐内。
【章名】 第三章 三条线管理与核算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 核算点的设置为保证三条线管理与核算的有序运作,在现行的矿务局(公司)、矿(厂)二级核算的基础上把会计核算向下延深一步,将矿、厂内部的各单位、经营网点、服务网点都作为核算点,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生产矿的原煤生产线可以井口为核算点,有条件的应进一步延深至区队)。
为了搞好各核算点的会计核算工作,各矿、厂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记帐中心或由财务科派出核算员在核算点上开展核算工作。在初期,也可以由财务科以增设明细核算的办法,集中核算各个核算点的会计事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积极创造条件,把核算工作直接放在各个核算点。
开展三条线核算后,不允许层层设置机构,增加编制。各核算点均应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两则》、《两制》和煤炭部生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按照煤炭部现行会计报表体系,编报会计报表。财务科对各个核算点具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并通过汇总各核算点的会计报表,分别反映三条线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条 建立健全矿、厂内部银行设置核算点进行会计核算后,各矿、厂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银行运行机制,确保核算点之间结算的正常进行。内部银行要充分发挥其结算、信贷、资金融通职能,监督、审核各核算点之间往来的业务核算。
本办法所称内部银行为独立于财务科的结算中心,也是矿、厂所属的一个核算点,应定期向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各核算点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帐户,自己不经办现金及外部银行的结算业务。
第八条 建立健全内部劳动力市场实行三条线核算后,要求煤炭生产、多种经营、后勤服务按煤炭部要求以产定人、以经营规模定人,将富余人员减下来,安排到内部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市场的待岗职工作为编外人员管理,由企业用增盈减亏提取的效益工资或包干工资结余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标准自行确定。
第九条 劳动工资管理按照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效益、效率挂钩的原则,各矿、厂劳动工资科应对各核算点核定包干工资指标。各核算点应遵循煤炭部规定的包干工资管理及核算的原则,加强包干工资管理。所有应计入包干工资的成本费用均应计入包干工资指标,不应在成本费用中另开渠道,也不应超过核定的包干工资指标提取包干工资。包干工资结余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应出现赤字。
第十条 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序竞争的原则,对企业内部各核算点之间相互购销产品、物资及提供劳务,应制定健全合理的价格体系,编制内部价格目录。以正确反映各条线及各核算点的经营成果。制定内部价格
目录的原则是:
1、以市场价作为各项产品、物资、劳务的内部结算价。
2、当地政府对某些商品,劳务实行统一定价的,从其规定。
3、对个别急加工件和临时性劳务,由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以合同结算。
4、社会性服务项目由暗补变为明补。企业对职工的用水、用电、自用煤、入托、就医、住房等各方面的补贴要由暗补变为明补,收费实行市场价,付款职工到本单位按规定报销或领取补贴。为了保证内部价格机制的有效运作,各矿、厂应成立以财务、劳资、计划、多经、机电、生产、行政、企管等部门组成的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内部价格目录,协调内部经济纠纷。
第十一条 实行三条线管理后,矿、厂应进一步加强对各核算点的调控力度。强化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对各核算点的物资消耗、费用支出下达年度和月度控制计划,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完善计量、验收、会计电算化等基础工作为保证三条线核算的准确性,核算点用水、用电、取暖等都要求装表计量,核算点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物资、劳务均应使用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和国家规定的计量手段,做好原始记录。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及传递程序,核算点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应定期装订成册,归档于矿财务部门。为提高财会工作效率,各核算点的会计核算工作都应使用微机,实现电算化管理。
第十三条 统一纳税,公平税赋实行三条线核算,不改变矿务局(公司)的法人地位和矿务局(公司)作为企业纳税人的地位。各核算点之间的相互结算统一界定为内部销售,不作为纳税依据。内部销售应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第十四条 会计科目设置为了规范核算点的会计行为,完善核算体制,在保持现行会计科目的前提下,对三条线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划分,各核算点可按照《三条线核算会计科目表》设置会计科目,对原来已设置健全的三条线会计科目可以保留,但不得超过此范围增设一级科目,内部核算点使用会计科目由财务科审定。各矿务局也可根据需要,对表中所列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减或合并,并根据经济业务情况,设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实行三条线集中核算的企业,可在有关科目项下设置“煤炭生产”、“多种经营”和“后勤服务”二级科目。(三条线会计科目见附表)
三条线核算会计科目设置表
一、资产类
顺 序 编 号 名 称
1 101 现 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 103 | 内部单位借款
4 | 104 | 内部银行存款
5 |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6 | 111 | 短期投资
7 | 112 | 应收票据
8 | 113 | 应收帐款
9 | 114 | 坏帐准备
10| 115 预付帐款
11| 117 | 备用金
12| 118 | 应收补贴款
13| 119 | 其他应收款
14| 121 | 材料采购
15| 123 | 原材料
16| 128 |包装物
17| 130 | 外汇价差
18|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9|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20| 134 | 外购商品
21| 135 | 自制半成品
22| 137 |产成品
23| 139 | 待摊费用
24| 151| 长期投资
25| 161 | 固定资产
26| 165 |
累计折旧 | | |---|---
--|--------------|-----|-----|--
---27| 166 | 固定资产清理 |
| |---|-----|--------------|
-----|-----|-----28| 169 | 在建工程
| | |---|-----|-
-------------|-----|-----|-----2
9| 171 | 无形资产 | |
|---|-----|--------------|----
-|-----|-----30| 181 | 递延资产
| | |---|-----|-----
---------|-----|-----|-----31| 1
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
--|-----|--------------|-----|--
---|-----
| |二、负债类 | |
|---|-----|--------------|---
--|-----|-----32| 201 | 短期借款
| | |---|-----|----
----------|-----|-----|-----33|
202 | 应付票据 | | |
---|-----|--------------|-----|-
----|-----34| 203 | 应付帐款
| ○ | ○ | ○---------------
--------------------------------
--------------------------------
-----顺 | | |
科目使用单位
| | |--------
---------序 | 编 号 | 名 称
| 煤 炭 | 多 种 | 后 勤
| | | |
|号 | | | 生 产
| 经 营 | 服 务---|-----|----------
----|-----|-----|-----35| 204 |
预收帐款 | ○ | ○ | ○---
|-----|--------------|-----|----
-|-----36| 205 | 内部单位存款 |
* | * | *---|-----|--------
------|-----|-----|-----37| 206
| 内部银行借款 | ○ | ○ | ○-
--|-----|--------------|-----|--
---|-----38| 209 | 其他应付款
| ○ | ○ | ○---|-----|------
--------|-----|-----|-----39| 21
1 | 应付工资 | ○ | ○ |
○---|-----|--------------|-----|
-----|-----40| 214 | 应付福利费
| ○ | ○ | ○---|-----|----
----------|-----|-----|-----41|
221 | 应交税金 | ○ | ○ |
○---|-----|--------------|----
-|-----|-----42| 223 | 应付利润
| ○ | ○ | ○---|-----|--
------------|-----|-----|-----43
| 229 | 其他应交款 | ○ | ○
| ○---|-----|--------------|--
---|-----|-----44| 230 | 维简及井巷费
| ○ | |---|-----|---
-----------|-----|-----|-----45|
231 | 预提费用 | ○ | ○
| ○---|-----|--------------|---
--|-----|-----46| 232 | 造育林费
| ○ | ○ |---|-----|----
----------|-----|-----|-----47|
241 | 长期借款 | | |
---|-----|--------------|-----|-
----|-----48| 251 | 应付债券
| | |---|-----|--------
------|-----|-----|-----49| 261
| 长期应付款 | | |---|
-----|--------------|-----|-----
|-----50| 272 | 专项应付款 |
| |---|-----|------------
--|-----|-----|-----51| 275 | 住
房周转金 | | |---|----
-|--------------|-----|-----|---
--
| |三、所有者权益 | |
|---|-----|--------------|---
--|-----|-----52| 301 | 实收资本
| | |---|-----|----
----------|-----|-----|-----53|
311 | 资本公积 | | |
---|-----|--------------|-----|-
----|-----54| 313 | 盈余公积
| | |---|-----|--------
------|-----|-----|-----55| 321
| 本年利润 | ○ | ○ | ○-
--|-----|--------------|-----|--
---|-----56| 322 | 利润分配
| ○ | ○ | ○---|-----|------
--------|-----|-----|-----
| |四、成本类 | |
|----------------------------
--------------------------------
------------------------顺 |
| | 科目使用单位
| | |--------
---------序 | 编 号 | 名 称
| 煤 炭 | 多 种 | 后 勤
| | | |
|号 | | | 生 产
| 经 营 | 服 务---|-----|----------
----|-----|-----|-----57| 402 |
基本生产 | ○ | ○ | ○---
|-----|--------------|-----|----
-|-----58| 403 | 辅助生产 |
○ | ○ | ○---|-----|--------
------|-----|-----|-----59| 405
| 制造费用 | ○ | ○ | ○-
--|-----|--------------|-----|--
---|-----
| |五、损益类 | |
|---|-----|--------------|---
--|-----|-----60| 501 | 产品销售收入
| ○ | ○ | ○---|-----|-
-------------|-----|-----|-----6
1| 502 | 产品销售成本 | ○ | ○
| ○---|-----|--------------|-
----|-----|-----62| 503 | 产品销售费
用 | ○ | ○ | ○---|-----
|--------------|-----|-----|----
-63| 504 |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 ○ |
○ | ○---|-----|--------------
|-----|-----|-----64| 511 | 其他业
务收入 | ○ | ○ | ○---|---
--|--------------|-----|-----|--
---65| 512 | 其他业务支出 | ○
| ○ | ○---|-----|------------
--|-----|-----|-----66| 521 | 管
理费用 | ○ | ○ | ○---|-
----|--------------|-----|-----|
-----67| 522 | 财务费用 | ○
| ○ | ○---|-----|----------
----|-----|-----|-----68| 531 |
投资收益 | | |---|--
---|--------------|-----|-----|-
----69| 532 | 补贴收入 |
| |---|-----|--------------
|-----|-----|-----70| 541 | 营业外
收入 | ○ | ○ | ○---|---
--|--------------|-----|-----|--
---71| 542 | 营业外支出 | ○
| ○ | ○---|-----|------------
--|-----|-----|-----72| 550 | 所
得税 | | |---|----
-|--------------|-----|-----|---
--73| 560 | 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 ○ |
○ | ○-----------------------
-------------------
注:*为矿厂内部银行专用会计科目;
○为核算点使用的会计科目;
财务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会计科目。
【章名】 第四章 内部结算
第十五条 结算凭证的设置为适应企业内部各核算点之间经济往来的结算,内部银行一般应设置下列帐证:
1、分户帐,为内部银行专用。按三条线核算点开设专户,设借方、贷方、余额三栏,分别反映、核算各开户单位资金的收、付、余情况。
2、内部支票,用于办理付款的结算业务,为三联式,第一联,付款单位存根;第二联,内部结算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
3、委托收款单,用于办理收款的结算业务,为三联式,第一联,收款单位存根;第二联,内行结算凭证;第三联,付款凭证。
4、拨款单,为财务科、内部银行专用。三联单,第一联,拨款单位存根;第二联:内行结算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
5、扣款单,为财务科、内部银行专用。三联单,第一联,扣款单位存根;第二联:内行结算凭证;第三联:付款凭证。
6、内部银行借据,各适用于各开户单位向内部银行贷款的结算业务。两联单。第一联,贷款存根(贷款单位);第二联,贷款结算凭证(内部银行)。
上述帐证,各单位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增减凭证种类和联次。
第十六条 结算业务的运转
矿(厂)内部银行运行初始阶段,应根据各核算点生产性质、产销规模所需资金量的不同,分别核定其生产周转金,作为定额借款,贷给各核算点周转使用。内部银行根据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借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核算点据第一联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内部银行借款
1、产品(商品或劳务)销售的结算
(1)各核算点之间的销售业务,由销售方(或劳务输出方)根据产品(商品)出库单或劳务输出单,填开内部结算凭证和委托收款单,交内部银行办理收款手续。内部银行根据委托收款单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购货单位
贷:内部单位存款-销货单位
(2)企业外部销售:向核算点以外销售产品(商品)或输出劳务的收入,以及房、水、电费、药费、入托费、子校学费等现金收入,财务科根据局内部银行或外部银行进帐凭证,通过矿内部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①财务科根据收到的银行进帐单和拨款单存根作: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内部银行存款
②内部银行根据拨款单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财务科
贷: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2、成本支出的结算
(1)企业内部的结算程序、手续及会计分录同“销售的内部结算”。
(2)货币资金的结算
①工资的发放。各核算点将内部支票和经工资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工资表转到财务科办理发放手续。
财务科根据支票第三联和工资表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内部银行根据支票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财务科
②其他货币支出。核算点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修理费、备品购置费等支出,一律持内部支票到财务科审核报销,原始凭证保存在财务科。财务科应根据费用项目、金额、及经办人等内容,填列费用清单转核算点。
财务科根据内部支票第三联和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费用清单”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等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内部银行据内部支票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财务科
3、扣款结算业务。由收款部门出具扣款单,交内部银行办理扣款手续,划转资金。
(1)企业统一管理的资金由财务科填开扣款单按月扣缴,如折旧费、维简及井巷费、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统筹金、住房公积金、上级管理费、失业保险费、计划利润等。
①财务科根据扣款单第一联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
贷:累计折旧
维简及井巷费
应付福利费
应付利润-核算点
管理费用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养老统筹金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科目
②内部银行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财务科
! 贷款的利息收入,由内部银行按月扣收。
内部银行据扣款单第一、二联作: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红字)
4、拨款结算业务。由拨款部门填开拨款单,交内部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划转资金。
(1)财务科代核算点收取的资金,应在收到局内部银行或外部银行进帐单后,及时将款项通过矿(厂)内部银行拨到各核算点的帐户。
(2)核算点在内部银行的存款利息由内部银行按月拨到各核算点收户。
内部银行根据第一、二联: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3)亏损补贴及其他应拨款项由财务科按月拨给核算点。
内部银行据第二联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财务科
贷: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第十七条 结算纪律
1、企业内部各核算点之间的经济往来,要钱货两清,随时结算,也可视其管理需要,定期结算,但不得跨月。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结帐日期,在规定的日期前办理完结帐手续。
2、内部银行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存、贷款均计算利息。利率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3、开户单位不得透支,存款不足时,应办理贷款手续,补足存款后,才能支款。
4、内部银行应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到期贷款应及时扣回。
5、核算点之间不得拖欠资金,避免出现内部“三角债”。
6、月末核算点一律不得出现未达帐项,收、付、余各项均应与内部银行核对一致。
为适应三条线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各矿(厂)可根据实际,制订和完善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章名】 第五章 成本费用、收入和损益的管理与核算
第十八条 成本和费用核算要求实施三条线分别核算后,各核算点必须完整的核算成本费用,要严格成本开支范围,划清费用列支渠道,严格费用列支和提取标准。原在制造费用核算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仍在制造费用核算,不得改列管理费用;成本项目的设置,仍按煤炭部的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1、材料费:
内部核算点之间的经济往来变为买卖关系后,各核算点消耗的材料按内部价格,通过内部银行结算,根据内部银行结算单和内部发票,视材料购消量大小逐笔或分期汇总结算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
借:基本生产
辅助生产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其他业务支出
产品销售费用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内部银行存款
为保证材料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各核算点月未已购未耗材料,必须办
理“假退料”:
借:原材料
辅助材料
贷:基本生产等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将原分录冲回。
2、工资:
各核算点按劳资部门下达的指标,分月提取包干工资计入成本费用:
借:基本生产
辅助生产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其他业务支出
产品销售费用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应付工资-包干工资
各核算点在核定的工资指标内计算职工工资,经矿、厂劳资部门审查
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发放。
核算点将应发工资转财务科时:
借: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贷:内部银行存款
同时:借:应付工资-包干工资
贷: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矿、厂内部银行:
借: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矿、厂财务科
财务科收到内部支票时: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
贷: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垮月工资
-本年欠发工资
财务科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垮月工资
-本年欠发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有关科目
3、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各核算点根据应发工资数统计工资总额,并按14%据以计提职工福
利费,计入成本和费用:
借:基本生产
辅助生产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其他业务支出
产品销售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应付福利费
月末各核算点将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上交财务科,由矿、厂统一安排使
用,上交时作:
借:应付福利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财务科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
贷:应付福利费
内部银行作:
借:内部单位存款-核算点
贷:内部单位存款-矿、厂财务科
(以下内部银行的相同分录略)
4、电 力:
电力费用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由各核算点根据内部银行
转来的电费内部结算单计入成本和费用。
借:基本生产
辅助生产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其他业务支出
产品销售费用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内部银行存款
5、折旧费: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财务科集中或下放到各核算点核算固定资产。在财务科集中核算的情况下,按核算点增设分户明细核算。根据各核算点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谁使用资产,谁负担折旧”的原则,确定应提折旧额,通过内部银行转给各核算点。各核算点根据内部银行转来的折旧费计入成本和费用:
财务科:
借: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银行
贷:累计折旧
核算点: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内部银行存款
核算点直接管理和核算固定资产的,由核算点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各核算点之间的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业务要通过财务科及时办理内部调拨手续。矿、厂对固定资产采用租赁形式管理的,租赁站做为一个核算点,由租赁站计提折旧。租赁站列入煤炭生产线核算的,提取的折旧计入煤炭产品制造费用的折旧项下;收取的租赁费用红字在制造费用的租赁费项下反映。
租赁站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租赁站对核算点收取租赁费时: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制造费用-其他支出-租赁费
核算点:
借:制造费用-其他支出-租赁费(或其他有关科目)
贷:内部银行存款
租赁站作为多种经营线管理的,提取的折旧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的折旧费项下;收取的租赁费作其他业务收入。
租赁站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租赁站收取租赁费时: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出租
核算点作:
借:制造费用-其他支出-租赁费(或其他有关科目)
贷:内部银行存款
6、修理费:
按照“谁使用资产,谁负责修理,谁负担修理费”的原则,由各核算点根据实际发生的修理费计入各自的成本和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内部银行存款
为了均衡各月的成本支出,年度内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可以实行预提: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提费用-修理费
发生修理费时,计入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修理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年末将预提费用余额预以冲回或补提。
7、维简费、井巷工程费和地面塌陷赔偿费。 按原煤成本产量提取的维简费和井巷工程费计入各煤炭生产核算点的
成本和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维简及井巷费
月末全额上交财务科
借:维简及井巷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地面塌陷赔偿费按实际发生额或预提额分摊到煤炭生产各个核算点:
借:制造费用-地面塌陷赔偿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8、其他支出:
按照“直接费用直接负担,间接费用合理分配”的原则,计入各核算点的成本和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提取的工会经费、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办公费、租赁费、差旅费、水费、运输费、坏帐损失、独生子女补助费、班中餐、冬季取暖补贴、劳动保护费、造林育林费等。间接费用一般包括:审计费、取暖费、财产保险费、仓库经费、上级管理费等。间接费用向各核算点的分配,一般应选择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1)核算点销售收入占矿、厂总收入的比例;
(2)核算点职工人数占矿、厂总人数的比例;
(3)核算点工资总额占矿、厂全部工资总额的比例。
各核算点应按月上交矿、厂管理费,用于矿、厂本部的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中的各项税金(含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矿、厂财务科统一核算、集中交纳。职工医院、疗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等后勤服务线核算点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医院行政负担工资人员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仍按现行规定计入各核算点的管理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修理费
-工 资
-职工福利费
-其他支出-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累计折旧
预提费用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等
各核算点在矿、厂内部银行的存借款利息收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项下(收入用红字表示),内部银行作为独立的核算点,其利息收支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项下(收入用红字表示)。矿、厂内部银行的利息收支在汇总报表时自动抵平。矿、厂汇总后报表中反映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为矿、厂在局内部银行和外部银行的存贷款利息。
核算点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内部银行存款
核算点收到存款利息收入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内部银行存款(红字)
9、劳动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应在煤炭部、省局部分统筹的基础上,由企业实行全额统筹,由各核算点按各自的工资总额根据矿务局核定的统筹比例提取,并全额上交矿、厂财务科: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提取的养老统筹金
贷:内部银行存款
矿、厂财务科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核算点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劳保机构统筹金
如果出现矿、厂年终实际发生的劳动保险费大于提取数的情况,其差额按一定比例在核算点中进行补提: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提取的养老统筹金
贷:内部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额小于提取数的差额冲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0、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宣传费、展览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职工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业务费等,各核算点按上述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内部银行存款
第二十条 各核算点均应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以制造成本法核算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管理。并按煤炭部的要求,在各产品的成本费用报表中,正确反映各项成本和费用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销售收入。
各核算点的销售收入分为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内销和外销收入必须严格区分,不得混淆。外销是指各核算点对企业外部及对企业内部的职工医院、学校、托儿所、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在建工程等非生产部门销售产品、物资或提供劳务。外销收入实现的标志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各核算点对外销售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XX收入-外销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XX收入-外销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内销收入是指各核算点对矿务局(公司)内各矿、厂及矿、厂内部各核算点(不含企业内部的职工医院、学校、托儿所、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在建工程等非生产部门)之间相互销售产品、物资和提供劳务。内销包括两种形式:
1、实施三条线核算后矿、厂内部各核算点之间相互销售产品物资和提供劳务,其销售收入实现标志是产品、物资或劳务已经提供,内部银行已办理完收付款手续。收入实现时核算点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XX收入-矿厂内销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XX收入-矿厂内销收入
2、矿务局(公司)内部矿、厂之间相互销售产品、物资和提供劳务,其收入实现标志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收入实现时核算点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XX收入-局内销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XX收入-局内销收入
为正确核算企业盈亏,矿、厂各核算点同一经济业务涉及的销售收入和费用支出必须同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二条 税 金
1、各核算点对外销售产品、物资或提供劳务必须由矿、厂财务科统一开据外部发票,业务量比较大的可由财务科委托各核算点代开发票。内销业务由各核算点开据不含税的内部结算凭证进行结算。
2、营业税、资源税由各核算点计算,计入销售税金(其中内销煤炭产品资源税计入管理费用),并通过内部银行转交财务科,由财务科集中交纳。
核算点计算应交税金时作: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核算点转交财务科时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内部银行存款
财务科收到税款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财务科委托核算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应交增值税业务,由各核算点根据实际填开发票核算各自销项税额,并视业务量大小分期或月末一次将销项税额转交财务科,各核算点的进项税额也全额较交财务科。财务科集中进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并集中提取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由各核算点开据发票的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XX收入-外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XX收入-外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转财务科时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内部银行存款
财务科收到核算点转来销项税款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各核算点发生进项税额时作: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内部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财务科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务科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内部银行存款
4、各核算点对内销售产品、物资或提供劳务,均按不含税价格进结算。
5、原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原则上在原核算点抵减。
第二十三条 损 益
各核算点的利润核算也执行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
1、利润总额构成: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
年度损益调整
其中: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费用
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销售费用
补贴收入集中在矿、厂财务科核算。投资收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计入各核算点的利润总额。按照应收取的投资收益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对富余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作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点,负责对待岗人员支付生活费和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人员补助费的核算,支付的上述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职工子弟学校、技工学校的经费支出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其校办工厂等净收入抵减学校经费支出,不再在多种经营线反映。营业外收支的其他项目由各核算点自行核算。
劳动力市场提取待岗人员生活费时作:
借:营业外支出-编外人员生活费
贷:应付工资-包干工资
劳动力市场支付待岗人员生活费时作:
借: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贷:内部银行存款
同时作:
借:应付工资-包干工资
贷:应付工资-职工工资
劳动力市场支付自谋职业人员补助费时作:
借:营业外支出-回乡补助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校办工厂的净收入抵减学校经费支出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支出-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职工医院、疗养院、食堂、托儿所、职工浴室等福利部门的经营业务收支差额作增加或减少职工福利费处理,不与企业盈亏挂勾。取得收入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付福利费
发生支出时作:
借:应付福利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月末各核算点进行利润结转时作:
借: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外销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外销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本年利润
同时也将各项支出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利润的交拨和亏损的弥补。
各核算点按核定的利润计划按月通过内部银行上交计划利润;核算点的亏损补贴由矿、厂财务科按月拨补。
核算点上交利润时作:
借:应付利润
贷:内部银行存款
同时: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财务科收到核算点交来的利润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润
财务科拨补计划亏损时作:
借:应付利润
贷:内部银行存款
核算点收到财务科拨补的计划亏损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润
同时:借:应付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3、利润分配。
各核算点不进行实质性利润分配,不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保留未分配利润,由矿厂财务科或矿务局集中进行利润分配的核算。年终各核算点将各自的减亏增盈或超亏减利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转矿、厂财务科。
完成盈亏计划的作: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内部银行存款
未完成盈亏计划的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终各核算点将本年利润转平时作: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将上交计划利润转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若为亏损核算点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通过以上会计核算,各核算点全年实际盈亏全额转交财务科。并非管理上大锅饭的表现,这是会计核算的要求。矿、厂对于各核算点,仍应加强管理,按内部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兑现奖罚政策。
【章名】 第六章 会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 核算点使用的会计报表,以现行会计报表(或台帐)格式为准;三条线报表的汇总格式仍采用“合计”后加三栏式。核算点编报
会计报表的种类见下表。---------------------
--------------
编 号 | 会 计 报 表 名 称 |编报
期------------|-----------------|
----煤会基38/机60表 |资产负债表台帐
|月报------------|---------------
--|----煤会基39/机60表 |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台帐
|月报------------|------------
-----|----煤会基40/机62表 |损益及利润分配表台帐
|月报------------|---------
--------|----煤会基01/机05表 |主营业务收支明
细表(结存) |月报------------|------
-----------|----煤会基02/机06表 |主营业务
收支明细表(销售) |月报------------|---
--------------|----煤会基03/机07表 |其
它业务收支明细表 |月报------------|
-----------------|----煤会基04/机08表
|其它业务成本计算汇总表 |月报----------
--|-----------------|----煤会基05/机
09表 |原煤成本计算表 |月报-------
-----|-----------------|----煤会基0
6/机10表 |洗煤成本计算表(分离前) |月报----
--------|-----------------|----煤
会基07/机11表 |洗煤成本计算表(分离后) |月报-
-----------|-----------------|--
--煤会基08/机12表 |非煤成本计算表计算汇总表 |
月报------------|-----------------
|----煤会基09/机13表 |制造费用明细表
|月报------------|--------------
---|----煤会基10/机14表 |管理及财务费用明细表(一
) |月报------------|-----------
------|----煤会基11/机15表 |管理及财务费用明细
表(二) |月报---------------------
--------------------------------
-----------------
编 号 | 会 计 报 表 名 称 |编报
期------------|-----------------|
----煤会基13/机17表 |营业外收支及劳保支出明细表
|月报------------|---------------
--|----煤会基26/机48表 |职工构成及工资分类来源、支
出表 |月报------------|------------
-----|----煤会基26/机49表 |职工构成及工资分类来
源、支出表续 |月报----------------------
-------------
业务核算内容涉及不到的可以省略不报。
各核算点须按月向矿、厂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矿、厂财务科对所属
各核算点的报表分三条线进行汇总,并据以编制正式会计报表,按月报矿
务局财务处。财务处对全局报表汇总后,连同国家规定的正式会计报表一
并报煤管局和煤炭部。
分三条线的会计报表是行业内部为管理服务的基础表,不要求对外提
供使用。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对部分会计报表作适当修改。
(1)为了区分企业的内销和外销情况,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机
06表)的销售量(1列)、销售收入(4列)和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
机07表)的销售量(5列)、销售收入(7列)后,分别设置“内销量
”、“外销量”和“内销收入”、“外销收入”4个栏目,以全局反映核
算点之内、外销情况。
为了保证矿、厂上报损益及利润分配表中收入、支出符合国家规定的
商品收支口径,对核算点之间开展内部核算,相互提供产品、材料或劳务
产生的内部收入和支出,矿、厂财务科在编制报表时进行调整扣除。调整
的方法是损益表的商品收(1行),其他业务销售收入(14列)分别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中的外销收入为准。同时将主
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中的销售成本中扣除,内销收入
,作为损益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和其他业务销售成本,销售利润不变。
(2)、矿、厂财务科编报《资产负债表》(机01表)时,将内部
核算点之间的债权债务、矿内部银行存款、矿内部银行借款等项目抵平。
即将“流动资产”中“内部单位借款”冲减“流动负债”中“内部银行借
款”,将“流动负债”中“内部单位存款”冲减“流动资产”中“内部银
行存款”。调整后的“内部银行存款”和“内部银行借款”反映矿在矿务
局内部银行存款、借款余额。
凡矿、厂内部各核算点之间因资金结算不同步出现债权债务的,矿、
厂财务科在编制正式会计报表时,要予以抵冲。
2、要认真组织各核算点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记帐及时,报表及时完
整,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勾稽关系严密,经营成果真实。
3、局、矿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或实质
上拥有控股权的,应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章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各矿务局(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后执行。其他煤炭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煤炭部财劳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