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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7月31日前各煤矿要接受两次检查

[2008-06-30] 山西晚报 郑书成

核心提示:昨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出台硬性规定,即日起,该局将对全市所有煤矿逐一过筛,查出的安全隐患煤矿如果不在矿井入口处墙上公示,煤矿将被关门歇业。

  昨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出台硬性规定,即日起,该局将对全市所有煤矿逐一过筛,查出的安全隐患煤矿如果不在矿井入口处墙上公示,煤矿将被关门歇业。

  根据部署,县政府每周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例会,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政府统一安排,辖区内每个煤矿都要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包矿,根据分类监管要求,落实包矿责任。7月31日前,各煤炭管理部门对各矿进行两次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并在矿井入口处墙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对未经批准生产的煤矿,一经发现,要坚决关闭。对停工停产煤矿必须做到加封上锁、专人盯守、调低电压、遣散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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